来源:吕梁人大之声2021-11-03
四)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预警,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五)组织实施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六)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七)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3
生态环境部门对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纳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1
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记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诚信记录,将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9
严格落实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25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中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行为,除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还应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23
)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立案或者调查的;(三)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期内的;(四)匿名举报,无法获得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掌握的环境违法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7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行业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20
依法处理处罚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检查中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的,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02-06
在推动立法方面,2014年全面修订之后的新的环境保护法有条专门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这个社会诚信档案是社会共享,实行联合约束、联合惩戒的。...企业的环境信用监管,我想首先说一下它的基本内涵,它是指环保部门基于企业的环境守法表现,特别是根据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尤其是包括因为违法受到的处罚的信息,环保部门对这些企业的环境信息进行评判,评定一定的等级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1-01-28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违法信息以及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中国环境2021-01-25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也常常采取暗访的形式获取第一手的环境违法信息。特别是对于一些隐蔽性、恶意性环境违法而言,暗访暗查常常能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但是暗查不等同于执法。
来源:浙江人大2021-01-04
第二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排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将排污单位的大气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4
第五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20
第十一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22
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对纳入“黄牌”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纳入“红牌”名单的企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9-22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违法信息以及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社会诚信档案。第六十九条﹝信息共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共享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第六十八条﹝信用监管﹞省、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接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防治活动的机构、评审评估专家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全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9-22
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纳入“黄牌”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纳入“红牌”名单的企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1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6
强化园区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建立环境管理台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24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