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8-02
三是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31
文件提出,到2027年,创建一批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一批地方、团体标准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2024-07-26
鼓励私人及企业用车等领域更换新能源车,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激励政策,培育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机关、商超、旅游景点等场景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展示和促销活动。
来源:绍兴市商务局2024-07-25
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等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培育一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对梯次和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力度。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07-23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能耗标识中“其他信息”填写相关补充信息。...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知》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7-23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出台汽车收旧换新优惠措施,自营或与二手车经销企业合作开展汽车销售或租赁的收旧换新服务。在整车厂设立综合服务点,提供上牌、检测等服务。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4-07-22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规范交易。
来源:中工汽车网2024-07-22
一是发改委的许可资质,且获批后需要在2年内建设工厂,并在3年内销售车辆;二是造车企业需要获得工信部的认可资格,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4-07-19
结合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贮存、转运网点,提升动力电池生产中的再生锂原料使用比例
来源:杭州市发改委2024-07-02
2023年7月至9月,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检查服务工作,共检查服务6家新能源动力汽车蓄电池生产企业、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9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4家新能源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4-06-1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广汽集团成立广汽能源科技公司,构建充换能源补给网络体系,计划到2025年建设2000座超级充换电中心,覆盖300座城市;支持小鹏汽车自营充电桩超过1100
来源: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2024-06-11
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等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推进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对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6-11
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06-07
支持有关市(州)、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等国家级试点申报工作,对纳入国家相关试点示范的牵头城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适当给予支持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4-06-07
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新能源产业灭火救援技术培训和消防安全大讲堂,对电动汽车火灾灭火救援技战术组织开展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火灾灭火救援实战演练,联合学术机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电动汽车火灾灭火新技术研究和实验
来源:工信微报2024-06-05
此次集中申报,有关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响应,联合使用主体自愿进行申报,也有部分具备一定技术基础的汽车生产企业未参加此次集中申报。...一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5-29
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
来源:吉林省政府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