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人大2022-08-01
第四十四条 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方法对港口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7
第七十一条本市推动石油、化工、钢铁、涉重金属排放、垃圾处置等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向公众介绍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2-07-08
生态环境部通过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纳入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等方式,逐步建立固体废物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机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格式准则,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来源: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2022-07-05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24
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体系,确保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责任落实。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16
第四十四条【管理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方法对港口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2-06-15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2021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13.16万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电镀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重金属防控区专项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评估以及涉锑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调查。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07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5、开展初期雨水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内石油化工、石油炼制企业是否按规定收集初期雨水,化工园区是否按规定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作。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6-01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一)危险废物亳州市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66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家。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05-31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2021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700.23万吨。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30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环境监测、风险防控与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履行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定义务,防止其发生可能污染土壤的事故;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库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评估,发现风险隐患的,及时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来源: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05-20
表3 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信息(单位:吨)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尾矿污染防治情况。...表6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五位的危险废物种类3.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10
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尾矿库周边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定期评估。开展金矿历史生产区周边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27
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8
全面开展食用菌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排查,摸清底数,查清问题,掌握食用菌产业企业基本情况,指导食用菌生产企业依法、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6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发生的重大土壤污染事件以及处置情况,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31
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开展的4项部门联合抽查项目(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机动车销售企业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8
第四十四条【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方法对港口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