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07
全名单 | 能源局公布2020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国家能源局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将电力行业600座注册登记和备案的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4-30
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08
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10-27
详情点击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了贯彻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10-25
第三十条 对于未按照本办法开展大坝安全监测工作或者出具虚假材料、造成事故的单位,由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了贯彻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提高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水平,我局制定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10
以下为通知原文及具体名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10-08
第十六条 对于未按照本办法开展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的电力企业,由有关派出机构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进行处理。...国家能源局2016年9月26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非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行为,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6-08-16
(二)强化落实阶段(2017年全年)电力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以及《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28
特别是电力建设工程要切实开展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辨识,在选择生活办公营地时避开不稳定斜坡、高陡边坡和弃渣场、贮灰场、尾矿库(矿区)等区域;水电站要按《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第23号令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11
(二)工作情况2015年,国家能源局起草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的形式发布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制定印发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4-19
近日,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了关于2016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一下为内容全文: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6-04-11
四、规范管理,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改委令第23号)、国家能源局和国家防总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综〔2016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6-03-31
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13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13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3-18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通知明确对于《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更多详情【重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经研究,现就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和《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力报2016-02-02
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政监合一、一体两翼,国家能源局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5-12-17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3号)第四十一条 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在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