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4-03-22
将工业企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禁鸣笛和“炸街”等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3-18
推广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大施工噪声扰民查处力度。强化对餐饮等商业经营性噪声扰民的监管,督促落实油烟净化器等固定设备噪声控制措施。
来源:先河环保2024-03-04
适用于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等领域。
来源:贵州人大2024-02-26
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 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02-26
开展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执法整治,定期通报施工噪声投诉和违法处罚情况。将建设(施工)单位噪声投诉和处罚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信用扣分,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16、完善施工噪声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2-22
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并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尽量减轻对斑海豹的影响。三、海河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4-01-18
六、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一)严格控制工业与施工噪声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制定项目准入机制,严防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12-13
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查处:(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2023-12-06
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将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噪声管控纳入文明施工内容。
来源:淮北环境局2023-11-24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储能电站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储能电站厂界噪声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达标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11-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施工噪声,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11-13
加强道路、水利、人防、农业等工程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避免工程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治污责任有效落实,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得到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10-31
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3
结合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分门别类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鼓励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坚持形成合力,社会共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开展施工作业的,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噪声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声源位置的布局,在能反映建筑施工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较大影响的位置布设点位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3
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分别占噪声源构成10.3%和2.8%。...定期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2
鼓励建立与周边居民的沟通机制,探索实施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综合行政执法办)等按职责负责)12.推动噪声污染防治示范工地建设。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2023-09-11
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
来源:银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09-07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第七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
来源: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3-08-23
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严格责任制度落实,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