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3
鼓励和支持非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其排污信息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9
对于未持证单位,审批部门应核发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对于已持证单位的改扩建项目,审批部门可核发该项目排污信息清单,作为原排污许可证副本的附件。...其中,已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在提交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时,应填写排污信息清单(见附件2),作为环评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5
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二)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和燃料用量等生产信息;(三)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排污信息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1-25
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6)自行监测缺失率小于10%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未按要求自行监测的除外);(7)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排污信息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的;(4)自行监测缺失率小于10%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未按要求自行监测的除外);(5)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排污信息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30
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管理信息等信息。3.土壤污染防治类。
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1-11-26
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完善环保“三同时”,完成在线设施“装、树、连”,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公开排污信息
来源:数字水泥网2021-11-25
(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物料输送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及时完成监测数据联网报送工作,公开有关排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1-11-11
该《指南》明确了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的目的、法律依据、企业范围、信息内容、公开途径、具体时限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通过六大类环境信息公开样表,逐项梳理了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6
推动企业依法主动公开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项目环评等环境治理信息。鼓励企业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落实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9-16
固定污染源信息库主要包含固定污染源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号、监管类别、污染源编码等基础信息及相关排污信息。各级生态环境局和其他机构应以固定污染源信息库为主要基础开展固定污染源监管工作。
来源:云南省排污许可技术交流2021-08-11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节选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11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09
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生产经营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26
第八条园区环保机构应收集拟入园企业生产和排污信息(附件1),根据本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允许入园,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拒绝入园。
来源:环保3652021-06-21
根据环保管理要求,对污染源监督管理有三方面要求:(1) 排污口规范化监测的要求;(2) 污染物监测的要求(3) 排污信息申报的要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排放口整治、排放口立标、排放口建档。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05-31
固定污染源信息库主要包含固定污染源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号、监管类别等基础信息及相关排污信息。第四条 (分类监管)本市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监管。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02-07
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02-06
所以这是充分为公众获取企业排污信息提供了集中、统一、稳定、权威的渠道,便于监督。获取信息是监督的基础。...排污单位应该如实、及时的公开排污信息,内容包括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动监测数据等,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公开,或者公开不实的,都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来源:环境法律探讨2021-02-03
第四十三条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依照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明确了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证据及证据冲突时,效力等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