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人大2026-08-19
现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产业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及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重新核定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自生态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如实公开下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一)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监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