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6-08-05
一图读懂丨浙江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8-05
目前,“新型电力系统下虚拟电厂智能聚合与精准调控创新应用场景”已覆盖非连续生产工业负荷、楼宇空调、用户侧储能、充换电设施、算力中心等多类资源,并拓展至削峰填谷需求响应、低碳虚拟电厂、绿电及现货电价驱动的算力跨省转移等应用场景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8-04
资料显示,广东山汇固态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141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阮彩平,经营范围包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据工商信息显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等。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2026-08-04
三、主要业务领域与商业模式业务领域:(1)“光伏+交通”为最大板块,政策引导以自发自用为主;(2)公共充换电设施,大功率超充增长最快,重卡换电加速;(3)新能源重卡市场快速增长,充电与换电并行;(4)氢能交通试点扩大
来源:国网蒙东电力2026-08-03
不满1千伏两部制电价暂仅适用于不满1千伏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选择上不受用电容量限制。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需量)电费。...三、不满1千伏两部制电价暂仅适用于不满1千伏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选择上不受用电容量限制。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需量)电费。
来源:宁德时代2026-08-03
除了推进船舶的电动化替代,双方计划在运河沿线建设风光电站、储能电站与微电网,为园区、港航与充换电设施供电;同时,双方将共建智能零碳管理系统,实现对船舶、园区与电站电网降碳表现的量化监控。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8-03
增量配电网企业对其经营区域内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30年前应免收容(需)量电费。
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2026-07-31
第二十六条 公用充(换)电设施场站应当参考《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 31525)的规定,设置完备的充(换)电设施标识标志。...换电设施运营商可按提供的服务内容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电费、换电服务费、电池使用服务费等,收取方式可按度电、里程、次数或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收取,费用标准应当明码标价。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31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继续免收需量(容量)电费。详情如下: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30
停车场新能源补能设施配置率:指园区内已建设或预留的新能源汽车补能设施(包括充换电设施、加氢(醇)设施等)接口数量占园区内规划停车位总数量的比例。11....加快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优化园区充换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广车网互动(v2g)技术应用,实现园区运输工具新能源化替代。升级改造热力、燃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在线监测与智能调节系统。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6-07-29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2026-07-29
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继续免收需(容)量电费,如若国家政策调整,甘肃省同步执行。...三、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继续免收需(容)量电费,如若国家政策调整,我省同步执行。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7-29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需量)电费。3.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机制。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6-07-28
到“十四五”末,广西已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00%全覆盖;全区累计建成充换电设施约12万台。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7-28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7-28
综合监控技术规范182 电力移动应用软件测试规范183 电力信息网络设备测试规范184 电力信息系统功能及非功能性测试规范185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186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6-07-27
对虚拟电厂按照其聚合资源类型分类建立市场交易单元,其中对分布式电源等“电源型”资源建立发电交易单元;对充换电设施、工商业可调负荷等“负荷型”资源建立用电交易单元;对台区储能等“混合型”资源建立储能交易单元...对虚拟电厂按照其聚合资源类型分类建立市场交易单元,其中对分布式电源等“电源型”资源建立发电交易单元;对充换电设施、工商业可调负荷等“负荷型”资源建立用电交易单元;对台区储能等“混合型”资源建立储能交易单元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07-27
支持利用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养护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建设充换电设施,新(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鼓励建设高速公路开放式服务区,实现充换电设施与地方道路共享。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6-07-24
年推进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沪发改能源〔2026〕9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电动汽车共享充电小区、“统建统营”小区申报工作,并委托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