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2020-08-17
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不宜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发电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填埋场建设。
来源:固废观察2020-08-14
并明确提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08-12
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不宜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发电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三)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方面。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08-10
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装、树、联”要求,逐步提高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推动建设“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10
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鼓励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区范围内的设施因地制宜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有色烟羽治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07
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装、树、联”要求,逐步提高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推动建设“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08-07
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鼓励跨区域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统筹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三是合理规划填埋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