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2-12-09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9年5月印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电网侧储能设施的成本费用不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暂无法通过输配电价疏导,未能形成有效的投资回报模式。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11-24
将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作为制定 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的重要参考,推动服务费与征收标准有机 衔接。全面推行根据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 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按效付费”制度。...深入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持续完善与水利投融资和行业管理体制 改革相衔接的定价机制,健全有利于推动水利工程降本增效 的定价成本指标体系。探索助力贵州大水网加快建设的价格 机制。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11-24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11-02
城市燃气、供排水管道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2-10-2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和部署,新疆发改委年初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9—2021年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开展预监审工作,5月17日监审组正式进驻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开展实地审核。
来源:住建部2022-10-12
(七)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9-19
年度准许生产运营成本的核定,应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8号)第三章中有关定价成本核定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审核标准在配套编制的《财务审核指引》中予以明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5
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
来源:西安市发改委2022-09-13
依据综合配气定价成本, 结合我市天然气用气结构及上游天然气市场采购实际情况,调整我市天然气配气分类,严格核定城市燃气分类配气价格。 3.理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2022-08-31
明确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的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所涉及费用可以计入企业定价成本,未及时调整定价的部分,可合理分摊到后续成本监审周期进行疏导。对于“原拆原建”的燃气管道,应免收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2-08-31
各区县要适时调整配气价格,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的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评估、材料、工程、服务、检验等费用计入企业定价成本。对应调未调部分,合理分摊到后续成本监审周期。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2-08-26
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和调整管道运输价格的基本依据。对新成立企业制定管道运输试行价格,相关成本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根据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可计提折旧、可摊销计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所对应的账面净值,通过成本监审核定。营运资本按运行维护费的20%确定。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2-08-24
(三)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2-08-23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11
3.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10
通知称,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三)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08-10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09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9
(三)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