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3
根据《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根据《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
来源:电联新媒2025-05-30
突破增量局限构建全维度绿电直供消纳场景在以往的增量配电业务、源网荷储一体化业务等新型配电业态改革进程中,各方往往将焦点集中于诸如项目是否属于增量负荷、是否为增量电源、以及电压等级是否合理等方面展开讨论与博弈
来源: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5-21
全力推动福耀玻璃、立国钨基新材料、银涛药业有限公司、牧人工坊等重点企业升规纳统;重点培育金白驹15万千瓦时项目、运达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奥邦玻璃、盛宝玻璃等项目早日实现升规纳统。...全力推动福耀玻璃、立国钨基新材料、银涛药业有限公司、牧人工坊等重点企业升规纳统;重点培育金白驹15万千瓦时项目、运达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奥邦玻璃、盛宝玻璃等项目早日实现升规纳统。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5-05-16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六)《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甘肃能监办2025-05-16
来源:运河港配售电2025-05-06
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4-29
对已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的4个项目(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4-28
来源:科尔沁左翼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4-27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结果公示为做好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2025-04-22
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江阴工业园区,调研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跟踪督促推进福建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福建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实效。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5-04-02
详情如下: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增量配电企业年度自查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增量配电企业:为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3-26
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获取报名表等,加微信请备注“智能配电”原文如下:关于开展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工作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3-26
(七)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方面,《2024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全国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中,已有331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占比超过试点总量的七成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3-25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六)《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5-03-20
关键在于合规性标准的底层逻辑而非形式主义:只要满足供电营业许可条件,无论投资主体是否统一,均可通过增量配电业务资质实现供电合法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不能同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这与 2016 年大部分多能互补示范项目、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因缺乏增量配电资格而夭折的历史教训高度相似。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3-1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划分情况,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面积10.23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边界为:西至迎宾大道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5-03-17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文件规定:“所有新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03-14
第十三条国家已经批复但尚未确定项目业主、自国家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如需依托原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开展增量配电网规划,应先申请退出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后方可开展增量配电网规划工作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3-13
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