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2023-01-11
建立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持续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日常巡查机制,镇级每半月、县级每月巡查一次、市级不定期巡查
来源:莎车县人民政府2023-01-11
》中的要求,健全“户集、村收、乡(镇、场)转运、县处理”、“户集、村收、乡(镇、场)处理”、“户集、村收、就近处理”、“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等形式多样、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违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2023-01-06
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应当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溢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3-01-06
完成4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农用地分类管理和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扎实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2022-12-28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8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有力排查整治一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累计公布4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并督促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全市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四年负增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26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2-26
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台账的16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12-19
各个垃圾临时收集站和转运站区域的清扫保洁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工作;(7)各类垃圾收集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养护工作(含设施损毁后的重新设置);(8)县城下水道口垃圾清理保洁、城区公厕的管理保洁;(9)每季度对阳西县城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堆放点及公共厕所开展一次全面性病媒生物防制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12-12
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制定“一处一策”整治方案,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带来的环境影响。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12
强化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立体式”监管,全面排查塘沟等地违规堆存建筑垃圾问题,明确塘沟建筑垃圾堆体管控主体及管控责任,采取绿化、防渗、清理等方式推进治理。
来源:江西住建2022-12-0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取得较大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但仍存在治理效果难保持、管护机制不完善、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28
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和湿地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的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25
开展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用水和退水、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农村黑臭水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专项监测;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
来源:抚顺市人民政府2022-11-25
将36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年度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工业固废堆场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涉镉污染源整治,有效防范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途径。...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行政村,7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0%已完成整治;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58%;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0
全市农村集中式及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划定;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16个涉农县(市)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全部发布,16个县(市)区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完成126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和1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07
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将建筑垃圾堆放点治理与矿坑治理、山体修复、公园复绿等工作有机结合,把一批建筑垃圾堆放点改造成公园、湿地,实现土方平衡和生态修复。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1-03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决防止城镇垃圾下乡,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和运行机制。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2-10-25
主要措施: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使用,不外排;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