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六十六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鉴别完成后将鉴别报告等相关资料上传至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7
现就我市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全过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监管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