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八)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重大疫情应对〕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所需人员、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等
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一)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来源: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规范本区域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工作。...第五条 市、县、区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消毒、贮存、运输、处置的卫生防疫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2023-10-08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规范远郊旗县区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提高偏远旗县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