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4-16
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整治、擅自恢复生产或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
来源:台州生态环境2024-04-16
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来源:乌鲁木齐生态环境2024-04-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2024-04-12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2024-04-09
第十九条【行政处罚】违反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自动监测设备的季度有效传输率不符合国家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4-04-09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桐梓县人民政府2024-04-08
依据《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3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帮扶指导,在排查整治过程中,慎用“关停”和“停产整治”等措施,切实维护养殖主体的合法权益。到2024年底,清单内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4-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3-29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7
)行政处罚同时被实施查封扣押,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的,公开期限一年六个月;(五)按日连续处罚的,公开期限两年;(六)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03-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继续停产整治,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合并处罚30万元。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2
四、法律责任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二)未按照规定报送排放统计核算数据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4-03-22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2024-03-18
处罚情况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四)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
来源:《能源评论》2024-03-15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罗列了排放数据违法行为性质并制定了差异化的、罚款与其他措施相结合的惩罚措施,这两条对重点单位违法行为50万元和200万元的罚款上限大幅超过了《管理办法》和《草案修改稿》上限,并增加了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2024-03-13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国新网2024-02-26
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丰富多样的法律制裁手段,包括警告、核减碳排放配额、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检验检测资质、禁止从事相关业务、责令停产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