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2024-05-17
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办法》对现有监管体系进行了重要补充和完善,特别关注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型市场主体,引入第三方机构业务评估、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和信用监管机制等创新手段,充分响应电力市场发展新形势
来源:朗新研究院2024-05-16
参照分布式光伏通过负荷聚合商参与绿电交易的模式,通过引入聚合商协助分布式光伏绿证的申请和交易,有利于降低申请难度,提升竞争优势。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5-14
第四章 需求响应第十六条 市电力主管部门指导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按年度编制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组织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开展需求响应注册、申报,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形势、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组织启动需求响应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4-05-14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下各类新业态、新兴主体蓬勃发展的新趋势,《基本规则》在市场成员中增加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并明确交易主体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需办理注册或注销手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5-14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来源:清科优能2024-05-14
负荷聚合商、资源业主方可基于该产品快速搭建虚拟电厂,并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灵活可调资源的经济价值。虚拟电厂产品方案包括聚合商运营管理平台和用户侧管理平台。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13
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应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负荷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电网企业为第三方经营主体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05-13
加快推进绿色电力交易,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体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推动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的机制,同时推动绿证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电力市场之间更好衔接
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4-05-13
据统计,自4月23日起至5月7日,全省共计732家电力用户、17家负荷聚合商参与此次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最大响应负荷达31.23万千瓦,累计增加消纳新能源电量2026.75万千瓦时。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10
培育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试点开展虚拟电厂建设。针对春节、国庆等时段因新能源大发造成的电网平衡问题,研究建立调峰需求响应市场,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培育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试点开展虚拟电厂建设。针对春节、国庆等时段因新能源大发造成的电网平衡问题,研究建立调峰需求响应市场,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5-10
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
来源:电联新媒2024-05-09
在这一过程中,新版《办法》的修订体现了主管部门对市场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和对监管需求的前瞻性思考,不仅关注了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和主体的多样化,还特别强调了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05-09
激励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系统调节,将单机容量100兆瓦及以上的统调并网燃煤火电机组、充电功率5兆瓦及以上且持续充电时间2小时及以上的统调并网独立储能、单机容量100兆瓦及以上的统调并网抽水蓄能电站及已完成市场注册的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负荷侧调节资源纳入调峰服务提供方
来源:叶春能源2024-05-09
新增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丰富了电力市场的主体类型,适应市场发展的新需求。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4-05-08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其他新型主体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另行明确。详情如下: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5-08
电力监管机构还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参与批发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其他违规交易行为实施监管。...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