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2018-06-04
2.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也于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3
落实国务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推进上海市建立销一收一模式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工作,推进本市新能源汽车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置。深化两网融合协调发展,全市建成200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6-01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06-01
来源:工信部2018-06-01
2018年5月29-31日,为推进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北京市、天津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
来源:电池中国网2018-05-31
今年2月26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了相关企业在动力电池回收中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意见稿》于5月17日发布,5月25日已截止征求意见。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5-30
在2018年1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就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05-30
计划到2020年,深圳市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在深圳及周边区域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建设若干梯级利用示范项目。...记者从广东省经信委了解到,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绿色生态湾区的要求,广东确定了以深圳为核心辐射周边,信息化管理+动态回收+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思路。
来源:北京晨报2018-05-29
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5-28
在此背景下,我国有关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不断出台。七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随即,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5-25
在政策方面,国家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动作支持企业参与到梯次利用中,2018年2月26日,有关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05-23
5月17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动力电池全过程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提出监管要求。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5-21
近年来,我国积极提倡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明确,鼓励铅酸蓄电池企业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等模式,利用自有销售渠道在消费末端建立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18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5月17日,国家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5-17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拟自2018年8月1日期执行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我们组织编制了
来源:上海有色网2018-05-17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5-16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国内最大规模动力电池回收合作开启1月4日,中国铁塔公司在北京与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沃特玛、国轩高科、桑顿新能源等16家企业,举行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约仪式
来源:汽车大观2018-05-09
与此同时,《办法》鼓励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等,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办法》公布后,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来源:安徽经信委2018-05-08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今年2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