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陵日报2020-05-21
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18
第七条【实施主体】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意识,遵守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不得混合投放和随意丢弃、抛撒、倾倒、焚烧生活垃圾。
来源:长江云2020-05-12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有机融合,扶持低价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本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和分类投放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善治之路》2020-05-11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明确要求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地探索生活垃圾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09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09
来源:青海新闻网2020-05-06
完成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质量、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四大内容板块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
来源:新华社2020-04-30
【看条例】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强化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此外,条例对相关部门责任都进行了相应规定。
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环保圈2020-04-29
国家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适合在农村利用的生活垃圾就近就地利用。未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的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9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作为重要内容,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来源:中国建设报产经报道微信号2020-04-28
《工作方案》对此明确提出,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要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对于前者,各试点城市和地区不仅聚焦“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细胞工程建设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27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6
1.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
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04-23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有利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滁州市焚烧厂持续高位运行,不仅加大了安全运行压力,而且垃圾处置的系统性风险在不断累积,有必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17
第三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示范作用。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具。集中用餐的,不得提供一次性餐具。
来源:报刊荟萃2020-04-17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16
第二十三条【源头减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绿色发展的行动计划,制定衔接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第三条【原则与目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