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26
本实施细则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的事件。如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等。...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查处不力的;(六)限制、干扰、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保护环境资源进行监督管理和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进行查处的;(七)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截留、挪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资金的;(八)未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及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处置应急预案或者未根据有关规定及预案要求组建抢险救灾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