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25
第七条 再生资源、物业服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住宿、餐饮、电子商务、快递、旅游、家政服务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督促、指导会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等工作。
来源:德州新闻网2020-12-23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联动的基层治理新机制。持续抓好城市“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做强做实平安德州“细胞单元”。
来源:闽西日报2020-12-16
物业服务合同对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归属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并公布:(一)城镇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街巷等,委托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自行管理的,由自行管理人负责;没有委托物业管理且没有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二)农村居住地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0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区以及管理责任人制度:(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履行物业服务的单位(组织)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其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来源:中国江西网2020-12-08
值得一提的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咋收费?...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2
第四十六条再生资源、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服务、酒店、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来源:《环境保护》2020-11-26
调研发现,凡是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的,都与强化党建引领有关;凡是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厨余垃圾分出率会高于无物业服务的社区,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数据显示,其高出率超过60%。...生活垃圾分类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激励与约束并举,建议对街道(乡镇)、社区(村)采取评价考核措施,采取以奖代补等激励约束措施;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支出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把推行绿色账户作为居民垃圾分类评价考核的抓手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0-11-26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收取,转供电单位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0-11-19
(四)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服务费收取,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来源:无线徐州2020-11-10
物业服务合同中可以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服务内容进行约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6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修理,发电设备检修,发电成套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销售,发电固体废弃物销售,生活污泥处置,煤炭及制品批发销售,电力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服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1-02
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智慧物业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8
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自行管理的,由自行管理人负责;没有物业管理且没有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二)农村居住地区,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0-10-22
2.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办公、岗亭等开展物业工作的电费由该费用支出。...一是查阅物业服务和租赁合同。重点查看合同中关于代收代交费用和变压器及线路损耗费用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无约定,视为不得另外收取,由物业服务费中支出。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方式进行核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0-10-20
推动旅游、养老、中医药、现代供应链、商务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50万元奖励。
来源:央视网2020-10-19
在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督查组看到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显示,商铺缴纳的电费标准是每度1.2元,由0.53元的电度电价和0.67元的公共设施用电及损耗费两部分组成。
来源:惠州日报2020-10-19
第十三条 裸露地面应当绿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硬化、透水铺装或者覆盖,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居住区范围内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三)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河道范围内的,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四)储备土地范围内的,由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负责;(五)空闲土地范围内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来源:央视网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