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2023-11-03
对新认定的首批次新材料,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分别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嘉兴级给予最高100万、7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4.推进加计扣除政策落地。...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9日关于支持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省“8+4”政策体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