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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合同电量”相关结果2629

      来源:南方能监局2022-01-25

      南方能源监管局就履约保函保险制度执行情况、代理购电市场化交易衔接、个别主体持有的年度合同电量比重低的应对措施等进行深入了解,对后续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会上,广西、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监管要求,各自总结年度交易参与主体、成交电量和价格等情况,围绕发电侧交易计划完成率、自销和外销电量结构、用户侧年度合同电量覆盖率等关键指标对批发交易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从售电公司类别

      数说广东2021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超百家售电公司盈利!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1-25

      在现有年度价差中长期合同电量和零售代理关系不变的基础上,连续组织“绝对价格月、周交易+现货”结算试运行,实施发电成本补偿,根据系统运行需要组织需求侧响应。

      围观 | 陕西2022年1月份免偏差考核情况下出现市场失信行为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1-20

      4、对将1月份年度分月合同电量调增的用户,若总合同偏差电量超过-5%(合同执行偏差率)时,将按用户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并将超出允许偏差(-5%)的年度分月合同电量部分调整至该用户12月份的分月合同电量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1-19

      1月14日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21年湖北全省市场化交易合同电量96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13%。近年来,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不断增加,市场潜能不断激活。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8

      12月,湖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量116.52亿千瓦时,电费58.86亿元;售电公司结算合同电量64.30亿千瓦时,交易盈利0.03亿元。...1-12月,发电企业累计结算上网电量1238.80亿千瓦时,电费523.60亿元;售电公司累计结算合同电量686.56亿千瓦时,交易盈利1.20亿元。

      山西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与现货衔接问题及对策

      来源:电网技术2022-01-14

      发用两侧均可以买入或卖出电量,通过各时段分别开展交易即可调整每日各时段的合同电量,不需要单独开展合同转让交易,也不需要设置合同电量和曲线调整环节。4)限价范围。...2)化解中长期合同电量与曲线分解矛盾。各市场主体根据自身需求自主交易形成各时段合同电量,不存在与合同对手方协商进行电量、曲线分解调整的问题。3)为各市场主体提供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手段。

      2022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发布(附算例)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4

      ,偏差电量考核阈值由总合同电量的 2%调整为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 电量的2%。...发电侧结算细则调整了偏差电量结算及考核方式 调整了发电企业超发结算价格和偏差考核价格;对纳入市场 化交易范围的发电企业,超发电量在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电量2%及以内的部分调整为按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加权均价结算

      政策解读|2022年四川电力交易意见的主要变化和重点内容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4

      ●三是增加了水电企业调减和转出合同电量之和不超过其当月省内市场化合同电量40%的限制。...●二是增加了售电公司参加年度合同转让时,承接的某交易品种合同电量与原持有的该交易品种合同电量之和不应超过该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该品种签约总电量。

      2022年四川电力交易组织意见:多签时相关售电公司纳入重点监测名单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3

      已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非高耗能电力用户户号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未签订交易合同(含交易合同电量为零)的,视为违约退出。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2

      (十)在分时交易开展初期,为减少市场主体偏差考核,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在事后补充转让交易合同,并报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2

      (十)在分时交易开展初期,为减少市场主体偏差考核,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在事后补充转让交易合同,并报电力交易机构

      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用户参加特定时段需求侧响应产生的偏差电量 由用户自行承担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2

      如批发用户当月合同电量为 0,则批发用户实际用电量视为 100%超用。少用电量的结算价格=火电企业下调电价×u2。u2 为用户侧少用电量惩罚系数,u2≤1。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1

      (十)在分时交易开展初期,为减少市场主体偏差考核,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在事后补充转让交易合同,并报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2-01-10

      电力中长期合同方面,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已按照我委印发的《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共有31家发电企业、60家售电公司、7203家电力用户,经自主协商签订2022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2-01-07

      发出红色预警后第10个工作日,售电公司信用占用度仍超过100%的,经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暂停其市场交易资格,按照《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启动保底售电流程,其相关批发合同电量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2-01-05

      用户选择或更换售电公司时,须将未执行的市场合同电量划转至新更换的售电公司。...月度存在合同外电量的煤电企业只允许转入合同电量。适时探索按旬或周开展合同转让交易。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2-01-05

      根据成交发电企业的地域属性,分为京津唐境内电厂批发合同电量、境外电厂批发合同电量。...(二)电量定义批发合同电量是指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在电力交易平台批发市场达成交易,并经安全校核后的电量,即直接交易合同电量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2-01-04

      3.购方年度交易合同可由火电合同电量、核电合同电量及风电合同电量共同构成。...2022年度取消合同电量调减,偏差处理依据《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东北监能市场〔2021〕1号)、《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东北监能市场〔2021〕16号)处理。

      售电必读 | “偏差考核”或已成为影响售电公司生存的最大隐患

      来源:玖奇科技电力交易平台2021-12-31

      售电公司应对偏差考核存在哪些问题:所谓偏差考核是指由于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均为计划值,当合同电量和实际用电量不相等就产生了偏差。...也就是说,当合同电量≠实际用电量,即产生了电量偏差,如果超出了各地规定的偏差范围,就要面临考核。

      辽宁省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适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1-12-31

      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欠交易合同用电的,按实际用电量结算,低于合同电量95%的少用电量,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的 10%支付偏差结算费用;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超过合同电量105%的多用电量,非高耗能部分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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