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2-12-30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公示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名单,详情如下: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名单公示按照《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豫碳办〔2022〕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
来源: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2-12-3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29
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85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9
详情如下: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名单公示按照《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豫碳办〔2022〕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589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2-29
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市)、园区和企业名单公示按照《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豫碳办〔2022〕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589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2-12-29
按照《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豫碳办〔2022〕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碳达峰试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589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8
近日,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2〕188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28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2-28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85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12
意见的通知为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2-12-09
关于上海市能效“领跑者”名单(第五批)的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文号:沪发改环资〔2022〕177号)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来源:上海发改委2022-12-08
关于下达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2〕173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07
对煤化工行业除在建项目和列入国家规划项目外,布局需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2〕1127号)要求。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2022-12-07
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12-07
3、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8〕13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水务〔2019〕25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第二批本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1367.72万元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2-12-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06
来源:CE碳科技2022-12-02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提出:“开展小型焚烧设施试点示范。...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中提出:“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2-12-02
详情如下: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91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