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0-11-24
对国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彻底,落实整改不到位,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11-24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20-11-19
同时,也奉劝违规供电主体要跳出钱眼,主动自查自纠,让降电价“红包”完璧归赵。毕竟,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0-11-19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在全面摸清底数基础上,按照“提醒告诫、自查自纠、抽查检查、举一反三”四个步骤,以督促转供电主体主动清退、约谈整改和检查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治理,实施价格检查1057
来源: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2020-11-16
南疆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整改闭环,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11-1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印发通告,要求各转供电主体按照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限时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供电企业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以有效提示转供电价格违规风险。
来源:华声在线2020-11-0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0-29
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前期部分地方规定自查自纠时限早于该时间的,从其规定)完成,并将相关情况及涉及转供的终端用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当前电价水平、有无其他服务费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2020-10-29
对国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彻底,落实整改不到位,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情况及每个终端用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和电价水平等基本信息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0-10-28
其中每一转供电主体已获得的2020年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可向省内电网企业申请测算并提供,自查自纠工作和清退多收电费要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要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次性将尚未传导的2018年、2019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和2020年降低工商业电价5%的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到位。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8
限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前期部分地方规定自查自纠时限早于该时间的,从其规定)完成。...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前期部分地方规定自查自纠时限早于该时间的,从其规定)完成,并将相关情况,包括涉及转供的终端用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当前电价水平、有无其他服务费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0-10-23
三、限时自查自纠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工商业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以及转供电价格清理规范政策,立即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确保政策落地,及时足额传导降价红利。...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前期部分地方规定自查自纠时限早于该时间的,从其规定)完成,并将相关情况及涉及转供的终端用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当前电价水平、有无其他服务费
来源:新华网2020-10-23
上海、浙江、陕西近日分别发文,明确限时将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相关地方及时提出整改举措,限时自查自纠。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
来源:新华社2020-10-23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
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为限。...年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可向省内电网企业申请测算并提供,自查自纠工作和清退多收电费要于2020年11底前完成。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0-22
各转供电主体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电价收费政策和文件对照执行,对自查出不符合电价政策的收费行为,要立即进行整改,多收费用及时退还终端用户,应在10月2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浙江发告知书确保电价红利传导到位10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 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各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