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2023-11-08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的科技水平。...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来源:深圳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11-08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4.推进城市建设领域循环发展推动光明区节约型工地建设和装修垃圾减量,大力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探索实施建筑工程废弃物排放限额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4.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从源头减量碳排放,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强化绿色供应链构建能力。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2023-11-08
完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各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镇清运,卫生填埋处理”方式,到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力争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08
《方案》提到,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控制,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体系。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出台有机废物源头减量、高效资源化利用相关法规和制度。17.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适时进一步完善煤矿瓦斯、油气甲烷泄漏的甲烷排放标准,严格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2023-11-07
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全面加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循环经济新引擎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11-07
高标准推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加强塑料污染防治,推动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治理。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3-11-07
蓝景科技通过自我研发的智能装备“海洋云仓”+大数据应用,让海洋垃圾源头减量,让再生产品更有价值,从而激励与海息息相关的渔民和居民共同参与海洋保护。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23-11-06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6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大力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促进工业资源协同利用,着力提升工业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2023-11-06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动反食品浪费,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2023-11-06
(四)开展监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1.推进源头减量。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来源: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1-02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巩固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2023-11-01
一、创建类型“无废城市细胞”是指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等各类生活、生产单位。
来源:鹰潭人大2023-11-01
全社会要增强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节能降碳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碳普惠活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来源: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0-31
指导各县区结合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鼓励通过场地平整、回填、建设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转运量和扬尘污染,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到2030...指导各县区结合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鼓励通过场地平整、回填、建设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转运量和扬尘污染,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到2030
来源: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2023-10-31
第五条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应当遵循因岛制宜、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环保安全、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原则。...第四条垃圾集置点建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环保安全、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原则。第五条垃圾集置点设置要求。(一)集中收集点设置形式因地制宜。
指导各县区结合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鼓励通过场地平整、回填、建设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转运量和扬尘污染,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到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