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23
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属地责任,实施一河一策,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健全河湖执法体系,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到2018年建立形成河岸生态保护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8-2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12
推进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张掖、陇南、敦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受益地区对水源保护地的补偿机制。强化城镇节水,积极推广张掖节水型社会模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8-1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8-08
制定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河湖长效管理体制机制。44.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0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0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01
基于水质敏感性、重要性和脆弱性,划定水环境保护红线与生态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深化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辽河流域、大伙房水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建立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
强化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空间,严格城镇蓝线,严格城市沟渠、河湖、湿地、泄洪洼地等自然水域岸线的用途管制,恢复或保持沟渠、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28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26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沿河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22
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护属地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扩大政府购买水务公共服务,推进水务基础设施专业化、物业化、社会化运营管护模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5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明确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的保护和控制界限;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和湿地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绿地广场景观水体等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系统相衔接,作为超标径流行泄通道的城市道路应与区域整体内涝防治系统衔接(十二)加强城市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城市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内要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和湿地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2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明确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的保护和控制界限,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8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参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7
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依法查处非法挤占河湖、采砂等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2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28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滨、沟渠地带绿化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