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当区人民政府2024-05-14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贵阳贵安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13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规范建筑垃圾,结合实际,对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开展选址工作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三十九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分拣、组织清运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第五章 建筑垃圾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部署建筑垃圾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