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11
要求投资主体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达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达10亿元及以上,且应当是大型央企或省国资委二级直属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投资主体,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二)投资主体特定资格条件1、资格要求(1)投资主体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达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达10亿元及以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投资主体应当是大型央企或省国资委二级直属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