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通证券2015-01-05
排污总量控制,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对超过国家排污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四川法制报2014-12-19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提出建立联防联控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19
新《环保法》原文: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来源:新华网2014-12-18
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来源:河南省环保厅2014-12-18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汕头日报2014-12-11
五、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制度。新法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汴梁晚报2014-12-09
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28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来源:北京日报2014-11-10
比如环评区域限批制度,新《环境保护法》就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来源:宁夏新闻网2014-10-29
对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以及涂改、伪造排污许可证或者以出租、出借、出卖等方式擅自转让排污许可证等行为设置了严厉的处罚责任。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4-10-23
限产包括排污者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关闭则包括两年内因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受过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来源:21世纪网数字报2014-10-21
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5、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0-20
、降低生产负荷或者停产以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措施。...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五条【限制生产适用情形】排污者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法制日报2014-10-15
条例明确规定,宁夏将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政府应按照上一级政府制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落实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年度计划、控制措施,并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来源:法制日报2014-10-08
《条例》明确规定,宁夏将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政府应按照上一级政府制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落实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年度计划、控制措施,并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014-09-11
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9-10
排污单位要同时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2014-09-10
排污单位要同时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8-29
第二十六条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