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2-06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03
第九十七条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2-01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日内,修复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加酸喷淋泵,拆除第一级水洗罐废气进口处的一个直径约15...鸡西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工厂处罚款人民币60.8万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来源:江苏省人大2023-01-31
(六)将已分类的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1-30
评价为不合格的核查机构,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三年内不再委托其在本省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服务。
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2023-01-19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下列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8
第三十三条【行政部门职责】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1-17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在各类评优评先、资金补助、信贷等事项上予以支持;对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在污染天气采取的调峰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应急措施的企业,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16
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届满后15日内或当事人报告整改完毕的5日内,及时开展整改情况复查复核,复查复核情况作为第五条第二项的主要判断依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5
第二十四条【产生单位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存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1-11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先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对责令改正或者限期办理没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期限。第十五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来源:南通生态环境2023-01-10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1-06
第一百五十九条市场成员违反市场规则有关规定的,新疆能源监管办可采取监管约谈、监管通报、责令改正、出具监管意见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新疆能监办2023-01-05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2023-01-05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3-01-05
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之规定,应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3-01-05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损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十三)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宠物经营或者家庭饲养宠物产生噪声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5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的分配、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