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19-02-25
企业如有自备电厂(附件1中标■企业),需参考《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单独核算与报告自备电厂排放量,并填报自备电厂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要求,现就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以及推进我市碳交易试点年度履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碳排放核算、报告与监测计划制定请各重点排放企业(见附件1),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