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17
健全化工产业信用体系,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化工企业环境失信行为等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开展联合惩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16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与污染源有关的执法检查统一纳入排污许可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根据排污许可分类、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2020-01-14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推行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措施;完善健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继续推进地方环境保护立法,促进新法、新规贯彻执行;完善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4
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实施)(五)做好资金保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10
为加快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
来源:求是网2020-01-09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依托排污许可管理,实现企业环境准入、达标排放、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分类管理、绿色金融、环境保险等一系列政治制度的协同增效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01-07
公示期限: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13873178038电子邮箱:17718056@qq.com通讯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公室邮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6
8.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生态环境影响、纳入环境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从事环境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环境信用评价信息。
第十六条【信息公开】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海南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实时公开发布评价结果并进行动态监管。...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本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3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31
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实施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定期将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25
对于违反清洁生产相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将行政处罚相关记录列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实行联合惩戒,同时取消其已取得的相关优惠政策。3.建立信息平台。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9-12-24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监测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或不按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导致数据质量不高的监测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来源:三亚日报2019-12-09
此外,还将完善三亚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明确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奖励和惩戒措施,实行跨部门联合奖惩,强化环保信用的经济约束,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的关联机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09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自行登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记分情况。公众可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查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第四条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发布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法和记分标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发布全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6
第十七条【环境信用评价】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05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局、环保局,土壤科、固管中心)(五)开展涉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020年底前,分批组织各地对石化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采选等涉固废(危废)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抄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19-12-04
(二)电力用户1.被湖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列入“环保信用黑标企业”的企业在退出“环保信用黑标企业”前不得参与市场化交易;2.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当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来源:华中能监局2019-12-04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2-03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违法信息以及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社会诚信档案。...第七十条 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接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防治的第三方机构、评审评估专家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全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