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0-13
第十九条【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下列单位进行重点监管:(一)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二)从事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环境卫生、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调度机制,对因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无法确定责任单位的固体废物,统筹协调处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问题突出、防治工作不力、公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