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2-01-25
南方电网公司印发《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营销(交易)实施方案》,提出将推动所有燃煤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发电计划安排;原则上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2-01-20
2021年末,中电联向燃煤发电企业发出继续做好电煤供应保障、坚决维护市场稳定秩序、全力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倡议;2022年新年伊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亦发布进一步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扎实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1-20
2、燃煤发电企业核对1月份批发侧年度合同调整情况。3、用户侧年度双边交易合同1月分月电量月内转让交易依次顺延。
来源:中电联2022-01-18
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燃料统计日报》监测,本周(1月7日至1月13日,下同),纳入统计的燃煤发电企业日均发电量108亿千瓦时,环比(12月31日至1月6日,下同)增长3.0%,同比减少4.2%;日均供热量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8
12月,电解铝企业与燃煤发电企业成交电量4.67亿千瓦时,交易均价0.6993元/千瓦时,与水电企业的交易合同调减电量3.54亿千瓦时。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2-01-18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7
详情如下:2022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燃煤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公告各有关市场主体:2022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燃煤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已发布,市场主体交易单元参与数量为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2
(三)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电价由发电企业、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自主协商确定,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在双边交易合同中约定购电价格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浮动机制。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2
考虑燃煤发电企业连续生产特性,市场主体应按照用电需求曲线均衡原则参与分时段电量交易。 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2
(三)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电价由发电企业、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自主协商确定,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在双边交易合同中约定购电价格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浮动机制。...四、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2022年电力交易要求燃煤发电企业全部上网电量通过市场化形成;推动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进入电力市场;明确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等用电价格稳定的电源及新增损益的分摊或分享方式
四、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2022年电力交易要求燃煤发电企业全部上网电量通过市场化形成;推动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进入电力市场;明确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等用电价格稳定的电源及新增损益的分摊或分享方式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1-11
来源:中电联2022-01-11
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燃料统计日报》监测,本周(12月31日至1月6日,下同),纳入统计的燃煤发电企业日均发电量105亿千瓦时,环比(12月24日至12月30日,下同)减少2.1%,同比减少5.0%;日均供热量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1-11
督促燃煤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存煤要求,确保电煤库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恢复至预设进度目标以上。...坚持执行“85%负荷”存煤标准,建立将发电量、电量奖励、偏差考核、新能源指标奖励等与存煤挂钩考核奖励机制,督促燃煤发电企业加强组煤保电并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燃煤电厂组煤压力,增强保障能力,这是今年未限电的重要原因
来源:叶春能源2022-01-11
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1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及2月份月度交易组织预安排如下:备注:自2022年2月起,宁东基地燃煤、皖电基地燃煤发电企业按照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2022-01-05
本次年度直接交易综合考虑新疆南部地区发电成本高等因素,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复后,优先组织南疆三地州燃煤发电企业进行年度直接交易,优先获取市场化合同,保障南疆燃煤发电企业顺利入市,维护企业经营效益。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2-01-04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请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北能源监管局,开展2022年年度交易,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售电方:经监管机构核准的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
来源:中电联2022-01-04
2021年12月31日,中电联发布《中电联致各燃煤发电企业的倡议书》,要求燃煤发电企业做好电煤供应保障,维护市场稳定秩序,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详情如下:
来源:重庆经信委2021-12-31
浮动原则 燃煤发电企业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价格为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其中,高耗能行业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上浮 2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