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05
原则上建成投入运营三年以内的项目,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和项目公司控股权。投入运行三年以上、需转让特许经营权的,新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不低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并严格控制溢价转让收购行为。...严格限制特许经营权转让未经地方政府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同意,特许经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不得以协议方式部分或全部转移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得将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下的预期收益作为融资质押进行担保,特许经营企业或其项目公司的控股权也不得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