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环保厅2017-05-3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23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臭气最大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来源:大城小E2017-05-22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18
项目其余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石灰石仓、水泥仓粉尘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来源: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2017-05-17
在2015年新标准颁布之前,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15
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5-15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6〕146号);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来源:绿色科技2017-05-11
rto氧化焚烧技术治理有机废气实际运行效果,结果表明:rto对甲醇削减率达94.8%,四氢呋喃削减率达94.6%,二氯甲烷削减率达95.3%,甲苯和乙醚削减率分别达88.0%和96.8%,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24卷第3期2017-05-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0.015mg/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规定最高允许排放质量浓度0.05mg/l;《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10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区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09
10.3.3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两天最大浓度值为0.94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来源:微言汞履约2017-05-08
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汞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在0.0015 mg/m3,根据排气管的高度以及排放的一、二、三等级,有相应的排放速率;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5-05
2.厂界无组织测点颗粒物的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项目车间内产生的焊接废气及切割粉尘经吸尘器(吸尘效率85%-90%)和除尘设备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
来源:循环流化床发电2017-05-04
浓度本研究监测了各机组在不同负荷下烟气中pb的排放浓度,取样点均在除尘设施后,结果见表2在各种工况共9次实验条件下,燃煤机组烟气中pb的排放浓度都不高,《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未涉及pb的排放标准,若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来源:涂界2017-05-02
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4-28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重庆市包装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按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新建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