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2-21
(二)申报内容危险废物申报: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等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年报报送:2021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中关于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范围(一)全省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