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3-12
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环境犯罪;(三)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给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四)符合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03
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强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修复和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噪声污染防治信用管理。建立高噪声设施、设备、工艺限制使用和强制淘汰名录。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建立全领域、全覆盖、全天候监测监控体系。
来源: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2021-02-26
近年来,随着我国“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环评制度取消机构资质要求,实行信用管理。全国每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稳定保持在20余万件,从事环评工作的机构超过5000家,已形成一个稳定的咨询市场。...充分发挥环评管理系统和环评信用平台作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智能复核环评文件,及时发现环评造假、抄袭等疑点;利用信用管理信息加强对环评机构和个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违规开展环评工作的机构和个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2-23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要求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评价。...(七)加强信用管理 施工现场存在未打围施工、场内裸土未覆盖、未设置喷淋设施或喷淋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出入口未设置湿法作业立体冲洗设施或立体冲洗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车辆带泥出门污染城市道路、被省市相关部门再次通报
来源:北京发改委2021-02-19
(3)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数字服务、数字监管平台,构建集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化体系,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赋能政府服务管理,深化全程网办和全城通办,推动140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02-10
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结合法规政策、信用管理和事中事后联合监管,逐步形成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互补、健康发展新局面。...夯实属地责任,强化科技防控、信用管理和行政执法,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14.6.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2-05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2-04
对拆迁垃圾和工程垃圾的源头减量,运输过程中的许可、登记、执法,处置终端的规范运行,以及不可利用物质的去向等做出详细的全周期管理要求,并将考核工作、信用管理及信息化管理贯穿整个过程,进一步强化管理工作。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2021-02-02
欧永慧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李占宇作“环保企业绿色融资途径”主题宣讲。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2-01
情节严重的,相关行为按规定纳入信用管理。6 应急终止6.1 应急终止条件当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终止应急响应。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1-01-29
方案既落实了国家总体部署,又充分结合地方实际,体现了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治理思路,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在治理模式、地方考核、企业信用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为北方地区污水治理探索了路径。
来源:绿环公开课2021-01-27
7、加大土壤地块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近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2020年最新的省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同时多省公布了风险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
来源:成都市政府2021-01-25
家庭积分奖励;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激励专项补助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个人、家庭、单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逐步将公共机构、在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6
四是建立了企业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监督制度,规定企业自行监测,并将企业水环境保护守法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01-06
第三十四条【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制定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第三方评价。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5
第七十一条【环保信用管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录并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环保信用信息,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和激励。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应当及时修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4
五、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监管1.项目单位应如实提供申请补助资金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停止拨付尚未拨付的余款并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取消该项目单位以后两年内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资格,纳入项目单位信用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1-04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监测单位及个人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后,对弄虚作假的监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应当根据信息公开的规定,在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通报,并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法信息依法纳入信用管理
来源:上海环境2021-01-04
第三章信用管理第八条 (评价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集和记录社会监测机构在本市开展有关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并据此计分后做出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