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11-17
国家在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住建部与国开行也联合发文对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开发性金融支持。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2022-11-16
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建成1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静海区支持建立的“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被住建部认定为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1-16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11-14
对于新建居住社区,将按照住建部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100%预留安装条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住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桩。...新建居住社区,严格落实国家住建部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100%预留安装条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住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9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行业标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行业标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技术标准
来源:湛江市发展改革局2022-11-08
市住建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文件,严把新建工程项目设计“进口关”、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验收备案“出口关”。...市住建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既有物业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工作指引,明确安装流程和执行的技术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来源:住建部2022-11-07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11-04
政策篇九部门联合发布“双碳”重大方案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来源:住建部2022-11-03
11月1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气站、供氢站和氢输送管道的设计。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11-03
■顶层设计亟待加强根据住建部此前发布的《2021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截至2021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06.0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30%。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1-02
号,2015年修正版)《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六安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政策文件《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11-01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来源:深圳阳光采购平台2022-11-01
参与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施工现场至少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安全员,其中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不限)或同等资质,安全员要求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11-01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10-3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来源:抚松县人民政府2022-10-28
4.配合县住建部门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组织鉴定住房安全等级;对于唯一住房被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来源: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10-27
第十三条对用户居住地建设充电设施,住建部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对存在经查实不配合合理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住建部门按照《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8〕19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