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9-01
(二)优先配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来源:中国水泥网2015-08-14
按《办法》规定,初始排污权是指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分配的额度内,依法取得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这就意味着,不包含在初始排污权之内可交易排污权是大头,企业所削减的可用于交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现阶段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主要(或全部)无偿用于本单位(集团)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或出售获利。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8-07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超过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省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环保厅将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8-01
(二)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问题减排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和核与辐射等环境污染防治,依法加强工业园区和其他环境第三区环境污染防治,维护环境安全。
来源:中安在线2015-07-30
治污不力遭挂牌督办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安徽省对马鞍山市和县4个工业园区内19家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16家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来源:中国网2015-07-30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来源:中国水泥网2015-07-21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7-14
第九条 依法实施区域项目限批,对超过国家或自治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或自治区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应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微言环保微信2015-07-05
新环保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中国网2015-07-03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9
)要求,主动公开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布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结果;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重点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7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2015-06-05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或者明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虚假而出具严重失实的评价文件的;二是环境监测机构或者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隐瞒委托人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事实的
来源:中国水泥网2015-06-05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明确,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04
第四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对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危害性以及有无排污许可证、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
来源:华商报2015-06-03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恶意且严重的排污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来源:法制网2015-06-02
应当适用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或者分别实施污染环境行为造成损害,需要确定污染者之间责任大小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危害性以及有无排污许可证、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
来源:中国水泥网2015-05-22
按新修订《环保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来源:新华日报2015-04-13
记者了解到,对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处罚: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昆明日报2015-02-27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