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08
,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市、县(区)污普工作机构可聘请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专家、技术人员参与普查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需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三)普查实施。
来源:黄河新闻网2018-02-08
10、山西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年11月17日,楼阳生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07
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参与,具备条件的成立普查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31
我省分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四个阶段实施这次普查工作。...省政府成立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9
,确保普查工作有效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胶东在线2018-01-29
2018年,烟台全市环保工作将健全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1-29
主要贡献:在环境监测领域,制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火电厂烟气中细颗粒物(pm2.5)测试技术规范 重量法》等8项国家及行业标准,主持第一次全国火电行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构建了火电行业产排污系数体系
来源:四川环保2018-01-26
由省政府层面召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会议,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地方政府,督促地方政府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环保督察方面。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继续坚持省领导带队到地方专项督察环保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5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有序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醴陵环保2018-01-24
逐步完善互联网+环保环境监管模式,构建全覆盖的环境监管网络,完善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通过环保大数据,实现在线监测数据、实验室数据、企业自行检测数据等各类监测数据入网应用;全面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2
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预测、预警;组织协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开展全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负责环境统计制度的落实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8
省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6
,组织普查工作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三)部门分工。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5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1-12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赵学涛(010)5091110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冷浩(010)82262240附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2
拟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1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工作方案、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全省普查工作培训,指导各市(州)和各成员单位开展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各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盟市普查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力和义务,共同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