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8
完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管理体系,2020年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均达到100%,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1
申请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单位应将收集后的医疗废物在当日(24小时内)直接送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应急暂存设施,并配备消毒清洗设施。...试点单位在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时应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废物疾病防治、环境污染防治、运输安全等相关规定。上述各类试点单位应做好收集、贮存和转运台账统计,每月报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相关区生态环境局。
来源:深圳特区报2020-06-28
记者获悉,深圳“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创建取得阶段性进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等6项主要指标达到10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1726吨/天,收集能力356吨/天,处置种类41大类,安全处置率达100%;医疗废物处置能力80吨/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
来源:大岳咨询2020-06-18
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来源:南光物流有限公司2020-06-16
争取1―2年内,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估算,2023年中国医废处理市场规模或将达到107.37亿元,同时医废产生量将达到249.56万吨。
来源:北京商报2020-06-12
同时,经开区还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组织建立小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并试点建设园区内中小微企业废物收集转运网络以及在京销售的电池生产厂商废铅蓄电池回收转运网络。
来源:中国日报网2020-06-04
一是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准确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二是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严格暂存时限,规范清洁消杀。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28
(十)完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各地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配合,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合省厅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支持新建病理性
来源:中国环境2020-05-26
加强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2022年6月底前,通过设置县市(或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所有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适当建设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
来源:经济观察网2020-05-24
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来源:环境与生活杂志2020-05-20
《实施方案》提出,争取通过1至2年努力,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
来源:环保创业邦2020-05-14
有专家提出,应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应规范,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应急设施技术标准的规范性,保证应急处置设备质量达标、操作顺畅;同时,要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的标准化程度,以便于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
来源:时代周报2020-05-12
《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争取1―2年内,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对县级城市所释放的市场增量不仅包括末端的集中处置,还包括前端的收集和转运,以及偏远基层地区的移动处置和预处理设施。”
来源:中国商报2020-05-07
此外,修订草案三审稿还明确了监管职责,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来源:健康报2020-05-06
要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收集处置能力不足的偏远区县要新建收集处置设施,收集转运能力应当向农村地区延伸。...争取1年~2年内,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20-05-06
、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来源:三湘都市报2020-05-05
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突出主体责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02
(五)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依托跨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县(区),要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收集处置能力不足的偏远区县要新建收集处置设施。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2020-04-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三是突出主体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