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18
方案破中有立,新设的五个“大部委”中,原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建设部扩充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除外)、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下称国务院信息办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17
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来源:新华社2008-03-12
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来源:互联网2008-01-29
2005年4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正式下发的《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提出“推动灾难恢复建设工作走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道路”的方针政策,中国的灾难恢复行业进入了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