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11-04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检查人员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第三十一条【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举报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依法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