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2-21
2023年底前,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按排污许可规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实行在线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在已开展的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基础上,选择22个左右耕地镉等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开展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逐步建立污染源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1
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实施在产企业防渗漏、重金属减排工程等绿色化提标改造和遗留废渣整治。...识别不同程度农产品和土壤超标区的面积与边界,在大通县、湟中区等地区选取20个轻度污染地块,开展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污染农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技术试点示范,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2-18
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 域,开展适合北方地区耕地镉、镉-铅、镉-砷复合污染安全利用 技术探索。根据试验示范效果修订完善安全利用技术手册。 探索推进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7
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探索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应用。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水平,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7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2-16
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组织实施涉镉、涉铊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精准施策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和国际履约。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完成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6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1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5
积极开展耕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以镉、汞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4
持续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强区域环境应急协同响应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0
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的研发应用。...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积极争取建立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9
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7
以产生铅(pb)、汞(hg)、镉(cd)、铬(cr)、砷(as)的铅蓄电池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涉重企业排查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3
以产生铅、汞、镉、铬、砷的铅蓄电池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涉重企业排查整治。加快引导电镀企业入园,提高电镀企业入园率。...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严禁燃烧重油、高硫石油焦、高硫煤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9
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监管,落实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6
第五十七条【重金属污染防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重点防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集中治理,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污染物深度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5
加强对新项目尤其是涉及镉、铬、铅、汞和砷等一类重金属项目的总量控制,在项目选址上严格把关,所有涉重企业一律入园入区。防止重金属项目污染农田和耕地,确保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安全。严格化学物质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深入开展涉镉等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监管,确保灌溉用水达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突出抓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22-01-25
7.5.5 企业对烟气中重金属(汞、铊、镉、铅、砷、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及总有机碳、氯化氢、氟化氢的监测,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 1次;在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危险废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