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07-25
9.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7-24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7-21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7-21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为47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件。...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7-21
因此,拟采用能源局规范性文件替代方式出台。我局已启动31号令废止程序,考虑废止后立即执行新的规范性文件,实现政策无缝衔接。...六、关于以能源局规范性文件替代31号令内容的说明在起草过程中,经征求80余家单位意见,考虑到31号令是599号令部分内容的细化,主体内容为调查程序的相关规定。
〔1996〕917 号)等47 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 2021 年第41 号)等2 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来源:梧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9
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
来源:水电总院 科技标准部2023-07-19
但国内对水电项目后评价尚未提出专门的规范性文件,随着我国已建、在建水电站项目不断增多,为提高水电项目的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水电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委会规划分标委组织开展了
来源:能源新媒2023-07-18
一旦欧盟新《电池法》生效,中国电池制造商若要想在欧洲市场立足,需要适应更严格的环境和审查要求,不仅相关影响的企业现在就要做好准备,我们国内动力电池的规范性文件也应该逐步跟上欧美的节奏,与世界市场接轨。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3-07-18
但由于核查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专业性较强,深入企业一线的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无法短时间内快速、全面掌握检查要点,成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过程中的一大难点。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07-18
根据国家立法进程,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出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地方性法规或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为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制度保障。鼓励各市州探索生态保护补偿立法有效形式,明确生态受益者和生态保护者权利义务关系。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7-14
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更新和集中公开,明确要素内容,显著标识有效性,推动政策性文件更加结构化、标准化,提高公开质量和准确性。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07-13
力争到2023年底,制定出台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3-07-12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超过前述约定期限的,则质量保证期应以较长者为准。”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2023-07-12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8:00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并说明反馈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来源:山东能监办2023-07-12
,形成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项规范性文件。...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山东省网源结构、电力运行、市场建设等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商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修订山东省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规范性文件印发程序
来源:东莞市发改局2023-07-12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不予资助。
来源:杭锦旗能源局2023-07-12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8gw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