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07-06
18q:企业原已申请并办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先企业要搬迁,异地搬迁后原危废许可证是否可以沿用,还是会失效,需重新按原新办证的申请流程重新办理?您好,项目完成迁建后,应重新按法定流程申领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2
对以下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环保信用评价:一是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二是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废弃物海洋倾倒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07-01
从事危险废物利用活动的单位应事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自行利用和点对点利用以外的项目应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在许可有效期内按原许可要求执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的,按本规定执行。省生态环境厅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5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工况数据对接标准(见附件3),于2021年6月底前将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工况数据接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3
,是否全部转移给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第四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1.应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具体流程是什么?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3
北极星固废网近日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名单(2021年5月更新)已经发布,共计115家,具体名单如下(点击图片即可查看高清大图):
来源: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21-06-23
5.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来源:雅居乐环保2021-06-23
近日,雅居乐环保集团旗下两项目相继获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式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期,集团危废处置规模进一步扩充。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2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污染防治责任。...主要内容:①梳理危险废物产生、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和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3类单位清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6-22
2.现有经营能力临沂市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具体信息可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公告公示-公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2021-06-21
法规及规章数量较多,针对危险废物不同环节作出配套规定,主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
来源:生态环境圈2021-06-2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
来源:保定市生态环境局2021-06-21
《保定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对照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许可证原件。...《保定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对照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许可证原件。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1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向相应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验收情况作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的重要依据。第二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06-19
详情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年6月16日)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
来源:法制日报2021-06-18
就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问题,生态环境部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同时,将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转移管理制度,修订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鉴别等污染控制标准规范。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18
同时将相应利用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管理计划表的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利用处置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与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的名称、许可证编号一致;利用处置废物名称:
来源:46危废2021-06-17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种。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6-17
第四十七条【转移条件】申请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来源:环保3652021-06-1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只能将其危险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