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7-09
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区域协同处置,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跨区域协同,扩大综合利用规模。...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危)废物技术。提升建材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打造“工业生产→废渣→建材”“建筑废弃物→路面材料→建材”以及“农作物废弃物→生物质建材”等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7-08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2024-07-05
加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泥等城市固废力度,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推进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减量置换,引导水泥粉磨企业优化集聚。
来源:平凉市人民政府2024-07-05
,也包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五)免于停限产企业、项目为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保障民生企业可以满足保障任务为前提制定减排措施,涉及民生企业包括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涉及居民供暖的电厂、水泥等保障民生企业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2024-07-05
打破跨领域协同处置机制障碍,发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功能。...推动垃圾焚烧与市政污泥处置、焚烧炉渣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有效衔接,推进农村厨余垃圾、粪污等农村有机废弃物的协同处置,提升协同处置效果,实现垃圾处置能力共用共享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7-05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7月3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部分一般工业固废的建议的答复如下:凌向前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部分一般工业固废的建议收悉
来源: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4
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民生保障类企业,在保障任务完成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
来源:山东省工信厅2024-07-04
12.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水平。提高现有生产线的固废处置量,确保固废供应稳定,有效发挥固废处置能力。优化协同处置生产工艺,开展降低协同处置废气一氧化碳浓度的课题研究,减少烧成能耗。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07-0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与农林废弃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加强对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项目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7-02
来源:中国水泥协会2024-07-02
公示范围为水泥熟料生产合规企业(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不含矿山),不含独立粉磨站企业。...、厂区整洁无积尘的要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其固废贮存及预处理环节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是否满足《意见》要求,无明显异味。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4-06-27
项目一期总投资35366.99万元,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500吨/日,协同处置餐厨垃圾40吨/天。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6-26
支持水泥企业打造“绿色矿山+砂石骨料+水泥制造+协同处置+预拌混凝土+装备式建筑部品+整体服务”等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绿色建材与建筑部品制造集成基地。...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鼓励以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废渣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普通混合材。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鼓励在水泥熟料生产中提高工业固废原料掺量比例。
来源:南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06-25
案发后,广西某钛业有限公司对违法倾倒的钛石膏进行清挖,并运至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置。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执法人员调阅该项目修复方案发现,方案要求该公司应将13万立方米污染土壤转运至崇左、贵港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但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2024-06-21
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2024-06-21
2台300t/d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市政污泥、餐厨残渣、纺织皮革业废物、造纸印刷业废物、废木材、废包装等)的协同处置...利用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台300t/d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市政污泥、餐厨残渣、纺织皮革业废物、造纸印刷业废物、废木材、废包装等)的协同处置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6-19
4.4应急响应豁免居民供暖、能源保供、承担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应急抢修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施工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豁免的重要企业等,可纳入豁免清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环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