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09-11-11
电力产品价格属于公共产品,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其价格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应当由物价审计等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确定,不能由与涨价后利益直接相关的电力企业自话自说
来源:www.chinapower.com.cn 2009-02-11
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森林法》(1984)、《水法》(1988)、《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环境保护法》(1989)、《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建筑法》(1997)、《价格法
来源:国际煤炭网2008-12-18
为确保居民用煤,新疆和田当地执行了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使块煤出矿价格维持在266元/吨以内;同时,采取提醒、告诫、通报等形式以及价格执法检查手段,督促煤炭企业执行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拒不执行的严格按照价格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