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3-11
第十九条【没收处理】被依法没收的塑料制品由没收机关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统一进行销毁。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2024-03-11
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来源:财政部2024-03-07
五是对地方财政部门督促指导更加有力。推动各地财政部门落实支持“双碳”工作要求,积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措施,构建起政策工具丰富、支出方向明确、覆盖层级全面的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2024-03-07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扣除代收手续费后,由城市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财政部门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税务部门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使用发票进行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河南工信厅2024-03-06
原文如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4〕3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原文如下: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联数字〔2024〕4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纸质件2份以及pdf、wps电子版)、正式推荐文件和《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4-03-05
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3-04
6.2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优先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响应工作经费,优先保障预案演练、评估和修订经费,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2-28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来源: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02-27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来源:四川发改委2024-02-26
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等情况;(三)申请省预算内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五)银行贷款承诺函(或企业自筹资金承诺函);(六)地方政府承诺安排投资补助资金的,由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地方投资补助资金到位承诺函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2024-02-2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2024-02-23
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2024-02-22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1号联系电话:010-859798132.财政部门联 系 人:朝阳区政府采购科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联系电话:010-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2024-02-2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有关通知要求,本次甘肃省参与申报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经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初审,以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复审后,拟第一批上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共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2024-02-20
关于甘肃省申报存量生物质发电补贴项目(第一批)的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有关通知要求,本次我省参与申报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经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初审,以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复审后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2024-02-20
第十条 市(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申报指南,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经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会财政部门后提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2-19
第二十四条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会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加强对处理设施运维经费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4-02-19
第四条 奖励经费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第十四条 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奖金,并在核对相关信息后,依据本办法和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部门按季度对照名单中奖励标准支付举报人奖励资金,同时将相关资料等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4-02-19
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卫用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本级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年度预算,保障环卫用工经费。(三)维护合法权益。